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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小产权房?罗湖这里居然将趋同香港税收政策

在这次会议上,紧邻罗湖口岸的过境土地B1地块,第3次被重点提及。

罗湖的目标很明确:拿出口岸“宝地”B1地块,与香港一起共同开发,探索“境内关外、视同境外”特殊监管政策,实行与香港一样的税收政策,规划深港共建共管产业园。

这是罗湖为深港产业融合探路的新实践,也打开了深港合作的新思路、新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这宗地块的开发,已经写进了2023年罗湖政府工作报告,罗湖的决心非常坚定。

图1:开发过境土地B1地块,写进了2023年罗湖政府工作报告

一、B1“宝地”在哪里?

和福田落马洲河套区一样,B1地块也是在90年代深圳河治理截弯取直形成。

图2:B1地块具体位置

1982年,为治理深圳河水患、污染问题,深港两地开始携手治理深圳河,历时35年,终于在2017年,深圳河治理四期工程完毕。

图3:1982年深圳河治理初步方案|图源深圳档案

也是在那一年,深港两地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因治理裁弯拉直后产生的“过境”土地,原位于深圳行政区内的4幅地块(面积共约91公顷)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原位于香港行政区域的5幅地块(面积共约12公顷)则纳入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相关土地的业权归深圳市政府所有。

B1地块,就是5幅归属深圳地块的其中一幅。

图4:深圳“过境土地”位置示意图

这里紧邻罗湖口岸,与香港大力发展的北部都会区只有一河之隔。

现在的它,就像一块未被开发的“绿宝石”,郁郁葱葱,也充满想象。

二、B1地块将释放30万㎡产业空间

2月17日的赴港交流会上,罗湖区透露,罗湖口岸的过境土地B1地块,用地面积9.6万㎡,预计可释放产业空间超30万㎡。

罗湖希望能与港方合作,在这块土地上探索“境内关外、视同境外”特殊监管政策,实行与香港趋同的税收政策,规划深港共建共管产业园,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连接地。

罗湖第一次提出要利用过境土地,是在2022年11月罗湖区招商大会上。

这次大会上,罗湖在推介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区“一带三核”空间布局时提到,在商贸方面,罗湖将通过开发过境土地,争取免税经济、跨境商贸等特色政策,推动家居、建材等企业跨境经营,服务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的巨大“增量机会”,将庞大的深港人流转为消费流、资金流。

仅一个月时间,2022年12月,深港现代化商贸业升级发展交流会举办,罗湖释放重磅消息:正式将9.6万㎡的过境土地B1地块推出“银幕前”,这也是罗湖首次正式推出过境地块。

图5:深港现代商贸业升级发展交流会上,罗湖重磅发布了B1地块的位置、进展及未来功能定位|图源读创/深圳商报

据罗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夏东介绍,过境土地B1地块预计可释放30万㎡产业空间。该地块已经明确权属深圳,目前已经完成土地储钠,正在开展法定图则调整。

三、最大亮点:视同境外,与香港趋同税收

实际上,提出利用过境土地不是不是什么新鲜“看点”,因为早在2018年,深圳便提出过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探索“飞地”经济合作新模式,推动深圳河小河套地区8块过境土地开发建设,规划建设深港边境购物中心。

相比之下,提出探索“境内关外、视同境外”的特殊监管政策、实行与香港趋同的税收政策是此次罗湖推出的过境B1土地利用的最大亮点。

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认为,罗湖提出探索“境内关外”的做法,就是要彰显这处地方可以使用香港的法制、规则。对科创研究而言,法律保障非常重要,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林江认为,如果能实现,这对提升深圳的科创中心地位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谢来风认为,“过境地块”权属归深圳是已经明确的,但真正开发需要涉及土地性质调整,以及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所属的特殊历史遗留建筑等。是次罗湖推出的B1地块已经纳入土地储备,并进入法定图则调整阶段,意味着许多问题已经解决,可以很快进入开发阶段。

期待罗湖的产业融合新探索早日实现!

【素材来源】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

【数据来源】罗湖区委: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3.2.16)

【撰文】邱永宽

【通讯员】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