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小产权房建设总面积已超过4亿平方米,占深圳总建设量的一半,规模极大。由于小产权房是非法建设的同义词,深圳官员不承认其存在,村委会和社区建设的小产权房被称为统一建筑,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的建筑。
统一建筑建设大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建,即社区和居民自行筹集资金建设;一种是联合建设,即引进投资者或开发商进行合作建设。根据本网站的访问,目前深圳约70%的统一住房是联合建设的,明年东莞只有少数人处理小产权住房。
据介绍,自建的优势很少引起纠纷,但如何检查房屋是否为小产权房的缺点非常明显。由于缺乏资金和专业水平,建筑质量往往较低,缺乏配套建设,火灾隐患严重。一旦建成,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城中村,对改变城市形象没有任何作用。
相对而言,合作住房建设往往引进资本雄厚的投资者,投资者为了在建成后销售给其他学生,社区建设在质量、配套设施、外观等方面与商品房相同,甚至更高。然而,由于合作住房建设在灰色地区的运作,缺乏法律依据,经常引起各种复杂的纠纷。有些未完成,有些因严重违规而被拆除,有些导致消费者赔钱。涉及的四个主体是社区、投资者、消费者和政府,赢是双赢的,输是双赢的。
深圳市政府不应采取鸵鸟政策,而应正视现实,提出指导意见,规范和阳光这种灰色合作。只承认自建无异于掩耳盗铃,对深圳的大量合建行为视而不见。应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合建。但合建方不是项目开发主体,应认定为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