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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会发生什么变化?

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一个大大的好消息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公积〔2017〕6号)要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电子结算系统,于2017年5月已正式使用,为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高资金到账效率,决定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月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会发生什么变化?

 

一、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

(8:3011:30,14:0017:00)

二、办理流程

1

提供以下资料

(一)从2017年6月起,住房公积金提取将使用新的电子结算系统进行业务操作。所有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均需提供以下资料用于新系统扫描录入: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提取人一类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卡)复印件1份;

4.不动产全额发票(即房屋总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根据不同购房情况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一次性全款购房,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完整复印件1份。

(2)贷款购房,提供贷款合同(含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完整复印件1份。

6.2017年6月前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原《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登记表》。

2

提取时间间隔

购房有还贷记录的半年可提取一次;

购房无还贷记录的可凭房产证或产权证明、租房凭无房证明均可一年提取一次。

3

提取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的,提交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办理提取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办理销户

(退休、解除合同或死亡)业务的,次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再到住房公积金曲江办事处韶钢代办点办理销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2017年6月为系统运行过渡期,提取业务办理时间调整为6月12日6月23日。

(二)2017年6月及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员工不需再提供以下表格:

1.《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登记表》。

2.《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

(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到各单位综合管理室领取《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曲江办事处韶钢代办点办理。

(四)办理提取业务需将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扫描录入系统,导致办理时间较长,希望各单位员工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