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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政策 具体补偿措施

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一些手上购有小产权房的居民一直都比较关注小产权房产权的问题,这部分人就比较希望国家可以对其认可,但根据目前国家政策来看,一段时间内实现小产权房合法化似乎是不可能的了,这也是在拆迁中政府通常会以“违建”来定义小产权房,进而拆迁不补偿

二、拆迁小产权房的补偿方式

一种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这类小产权房因为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被拆迁人最好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要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

另一种小产权房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在这一类上,拆迁律师特别提醒:因为对于小产权房尚未出台具体的法律政策支撑,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尚未定论,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是得不到保障的,购买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应该慎之又慎。

最后一类小产权房是违建。这类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三、小产权房拆迁补偿保障政策

1.对于小产权的拆迁补偿现比较困难。在实践中小产权房通常被作违建处置,相应的补偿也微乎其微,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协商。

2.因为在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3.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相差悬殊。

4.因此,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问题,拆迁律师建议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再者,对于小产权房的交易买卖一定要谨慎。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政策 具体补偿措施

相关问答:

问:小产权房要被征收应该怎么赔偿?

答:补偿范围:可比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深圳龙华大浪小产权房,根据其市场价位和区位价差,采用城市房屋征收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缴纳不完全情况,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在补偿标准上,可参照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当地农民住宅的征收补偿价格,补偿方式上,考虑到其本身的不合法性,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为主,房产置换为辅,但选择货币补偿的,应适当给予小产权房所有人高于一般的补偿,以便于弥补损失,解决其未来的住房问题。

一、小产权房的建筑如果是符合当地规划审批的,是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执行的,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有可能被拆除,深圳小产权房能买吗,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问:小产权房,住了几年了现在拆迁,怎么补偿?

答: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但不管怎样,你依然是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 具体而言: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