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拆迁双方必须按照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执行,拆迁过程中涉及的财产问题是广受人民群众关心的,再加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各地房价连创新高,这也给拆迁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下面为大家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的原则。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比重日益提高,老百姓住房消费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对住宅商品化的推动,拆迁补偿、安置中市场因素日益占据重要的位置,保护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权成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焦点问题。同时,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房地产的价格必然地要完整地反映其价值。
政府转换职能,依法治理社会经济事务,也对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的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丰富经验,在拆迁程序、拆迁补偿安置原则、拆迁补偿安置对象等方面创造了一些有建设性的做法。实践证明,这些办法可以加快拆迁工作进程,提高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拆迁纠纷。
新的城市房到拆迁管理条例注重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将拆迁补偿的标准由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修改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明确管理程序;充实和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货币补偿方面,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先后推行了货币化安置。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确定货币补偿金额,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居住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有利于被拆迁人自行调节住房标准、地点,满足不同的住房消费群体的不同消费需求,有利于转换住房机制,消化闲置商品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以上是城市房屋拆迁原则的相关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拆迁工作仍是很多地方的重点工作之一,有合理规范的政策引导,对于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将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