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8日,澎湃新闻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暂未收到家属需上诉的请求。代理期间,杨某某家属从未与遇害者家属沟通过,“遇害者家属仍然很痛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且公安机关扣押的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及3000元现金返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判决书落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盖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9年7月23日,陕西省渭南市一名27岁女子辞职游华山时遇害,嫌疑人杨某某被民警押解回华阴市。死者生前朋友圈称手机掉沟里,并配图带奇怪数字26824444。
陕西省华阴市公安局2019年7月24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7月19日9时许,该局接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报,其辖区28岁男子杨某某投案称,前几天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杨某某抢走该女子手机等财物并将其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