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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旧改纠纷调解 上千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

自2009年开始,吉华街道某小区的业主、业委会与开发商之间,就小区会所、公共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近4000平方米房屋的权利归属多次发生纠纷。引发纠纷的原因是,10多年前开发商将4000平方米的小区会所等房屋出售给他人或用作他用,而业委会、业主认为房产属于全体业主,故要求开发商返还房产或赔偿损失。

该案纠纷历经10余年未能解决,涉及上千住户。10余年间,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开发商关联公司)因上述纠纷产生各种矛盾,由此引发各方互相诉讼案件100多宗。

2021年4月,龙岗法院与吉华街道办创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工作人员梳理了该社区纠纷类型、来源,将该纠纷列为“无讼社区”创建的重点化解目标。

2021年5月,经“无讼社区”联络法官与社区调解员多次沟通、引导后,小区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向开发商提出明确的诉求:1.将小区物业用房产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2.开发商赔偿已售公共用房的损失款;3.开发商交付250平方米房屋给全体业主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随后,法官、人民调解员及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化解工作进展数次召开协调会,促成各方进行谈判、磋商。2021年底,小区业委会与开发商就业主的全部诉求协商一致,并达成了解决纠纷的一揽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