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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专家:非法小产权房“搭车”转正无可能

  随着国家“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策目标的确立,我国将加快进入租房时代。广东已经把发展租房市场作为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和解决诸多民生痛点问题的重要抓手。当前正值省“两会”召开期间,接过代表们热议的话头,南方财富接下来将陆续推出相关报道,让读者对与租房相关的焦点话题有更深刻和更全面的了解。

  在今年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有关租房的话题引发了委员们的热议。省政协委员、深圳某科技创新企业董事局主席马少福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要盘活村集体物业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深圳科技企业引进人才创造条件。

  事实上,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我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之一。记者24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去年我省广州、佛山、肇庆三座城市被纳入首批13个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全国试点城市以来,我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的部署,上述试点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近期,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我国将逐步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以更好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再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今后将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而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则披露,广州集体建设用地可建租赁住房的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如获批复,深圳小产权房,相关工作将很快进入实施阶段。广州会率先选择那些毗邻产业集聚区附近、租房需求巨大的区位开始这项工作,比如梁埔、番禺、花都、增城这些区,而且会重点选择地铁沿线区域,并在村集体自愿的前提下开展。以前,集体建设用地大多用作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功能,未来有望可建住房,房子的性质是租赁房,纳入广州市租赁住房统一管理,但定价权、定价范围等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确认。

  实际上,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去年以来,广州已积极探索明确了“6+3”多渠道、多主体的租赁住房供应思路,即6个新增供应途径和3个盘活存量途径。这里边颇受业界所关注的是,除通过以“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增加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推出专门的租赁住房用地,鼓励产业园区适度配建员工租赁宿舍,推进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和继续加大政府公租房供应力度这五项措施以外,广州还将大力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选取留用地、节余存量宅基地等依法建设为市场化租赁住房,未来3年将筹集建设300万平方米。

  而另两座试点城市中,佛山也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上报省住建厅和省国土厅。同时,该市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联合国土等部门到各区进行摸底调研,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奠定基础。

  与当前住宅用地规模相比,肇庆市的租赁用地占比较低。为尽快出台关于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的推进、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出集体土地开发成本低、周期快、租金定价低等优势,深圳小产权房网,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统筹协调,制定了《广东省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国土资源厅,下一步将在政府有序引导下持续加快租赁用地供应。

  国家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部分小产权房今后有没有可能搭上新政策的列车转正?对此,土地法专家、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勋华分析称,小产权房是在无审批、无监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定性为违法违章建筑,目前看不到有转正的可能。况且,大多数小产权房也并不是在真正意义上的宅基地上建的,而更多为一些农村经营性用地。

  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最近也公开强调,未经批准私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用于出售属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与经批准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合法租赁住房是不同概念,而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成的住宅产权也是村集体所有。

  转载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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