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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新政策,不止是限售这么简单(深圳的房子限购政策)

7月31日,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在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商务公寓买卖、居民家庭购房后销售时限、抑制离婚炒房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该《通知》被业界普遍称作是深圳楼市调控的“加强版”。

  关于限售

  1、公寓5年内限售

  政策原文: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解读:8月31日之后网签的公寓,只有等产权证上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转让出售,例如,你在7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网签,可以继续办理手续。如果你手上公寓想出售,房产上的日期是2017年8月1日,那么你必须等到2022年8月1日之后才能出售。

  2、新建公寓只租不售

  政策原文: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解读:新开盘的公寓只能租不能卖,也就是说,在政策未变化之前,你将在深圳买不到新的公寓房

  3、住宅3年内限售

  政策原文: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解读:和上面的公寓

出售政策一样,你的房产证上日期如果是2017年8月1日,你现在想出售,那不可以,只能等到2020年8月1日以后才能转让。如果你在7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网签的,还是可以继续办理完手续的,不收限制。

  关于限购

  禁止法人单位购买住房

  政策原文:

  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解读: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购买住房,只能是以个人的名义购买

  关于限贷

  离婚两年内买房贷款首付70%政策原文:对购房人离婚2 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 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解读:出台的限购新政是针对离婚2年以内申房贷的购房者。

  离婚前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最低30%

  离婚前家庭只有1套住房,首付最低50%

  注:以上都必须提供住房证明,

只要有房贷记录银行都是查得到的。

  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都按照首付最低7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