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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业主搭建“阳光房” 楼上业主担心存安全隐患

搭个阳光房 邻里起纠纷

振业城小区居民反映二楼违章搭建,二楼业主称不得已为之,物业表示正在调解

  业主陈女士反映,一户二楼业主利用公共空间搭建了一处阳光房。   长沙晚报实习生 高雅兰 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摄影报道

业主陈女士反映,一户二楼业主利用公共空间搭建了一处阳光房。

日前,岳麓区振业城二期的居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住的小高层9栋204室的业主在公共平台上违规搭建阳光房,未经其他业主同意,私自占用公共空间。记者到现场调查,涉事业主称,因为长期受楼上居民高空抛撒垃圾的烦扰,不得已在已有公共空间上搭建阳光房。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对此进行调解。

投诉 违规搭建怎么说建就建

对于业主搭建阳光房的行为,陈女士表示204室并非个例。“整个2楼都存在违规搭建阳光房的问题,202、203、204是已经搭建完成的,201是正在修建的。”对此,陈女士表示不解,“都是公共领域,怎么可以不经过其他人同意说建就建呢?”

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小区居民李女士向记者指出204室的阳光房所在。整个阳光房由玻璃构建而成,两扇房门打开,依稀可见其中晾晒的衣物,阳光房的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整个二楼也确如陈女士所说,已经有几户居民搭建了阳光房,二楼以上的楼层则未见阳光房搭建的踪迹。

“我们这里有66户居民,大概每一户都反映过私搭阳光房这个问题,有二楼以上的居民想效仿搭建,也请过正规公司来规划,但是二楼居民不同意。”李女士说,“我们也申请过物业介入,叫了七八次,光这个月就有两三次了,但物业说他们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这个事就一直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涉事业主 搭建阳光房是出于无奈

“我们二楼的住房构造和三楼往上不同,二楼那里有一块多出来的混凝土地面,直接和二楼住房连接,没建阳光房之前,那里经常有垃圾,都是上面的居民往下扔的,我也不知道是谁。”204室业主雷先生告诉记者,正是为了解决高空抛撒垃圾的困扰,他才利用现有空间搭建阳光房。雷先生表示,自己搭建阳光房的行为已经得到了甲方(卖房人)的同意,不过雷先生并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对于二楼以上的居民搭建阳光房的想法,雷先生说:“我们二楼是在三面封闭的一块坪上搭了一个玻璃顶,我们的阳光房有安全保障。但三楼往上都是三面悬空的状态,如果搭建阳光房起码要承重几千斤,他们请的修建公司既不是政府单位也不是权威部门认证的,根本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日后风吹日晒雨淋,(阳光房)松动了砸到人谁负责?”

物业 无法执行强制拆除,正在调解

对于二楼业主集体搭建阳光房引发邻里矛盾的行为,物业负责人向先生透露,正在进行调解,争取将双方矛盾化解。

开发商当初设计楼层时,是一楼有一个平台,到了二楼就变成了一个小空间,相当于一个露台的样式,三楼往上是没有这个结构的,这就导致二楼的这个空间经常出现垃圾抛撒、雨水积聚的问题,所以二楼业主搭建阳光房的行为确实是形势所迫。”

对于该处空地是否属于公共空间的争议及后续处理,向先生也给出了详细答复。“理论上这确实是属于公共空间,但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二楼业主住房相连以及漏雨问题),我们也很难具体界定。”向先生表示,“我们对于这种私搭阳光房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为此上报到了街道、社区、金融部门和天顶城管办,也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一直没什么效果,毕竟我们没办法强制执行(拆除),只能要求业主自行拆除(违规阳光房)。”

对于一间小小的阳光房造成的邻里矛盾,物业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组织协商,争取在业主双方沟通良好的基础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