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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2018郑州买房条件、首付、贷款买房政策汇总!

买了房才算在郑州扎根

据郑州市房管局数据表明

2017年度

外地人在郑州买房比例已高达七成

但小编要说

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刚需一族

往往决定要买房时就乱了阵脚

户籍、公积金贷款首付......

看到这些条条款款就脑子一片空白

别急,小编这就为你划重点!

限购看清楚

区域限制

限购区域

金水区、管城区、中原区、二七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非限购区域

上街区、登封市、新密市和巩义市。

户籍限制

郑州市户籍

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

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

外地户籍:

买房需要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在郑州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

有关24个月的社保也有相关规定,必须是在买房前三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补缴的社保不认可!另外省直社保也是认可的。

2、在郑州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税

3、在郑州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注:非郑州户籍在郑州限购区域只能买一套房,非限购区域不限。

限购其他内容

1、限购区域内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3、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首付具体要求

在郑州买房,贷款的具体形式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在实际购房时,根据要求要缴纳的首付款比例也是不同的。

商业贷款

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

公积金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仅要严格执行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60%的规定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不得突破。

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贷款买房流程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要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优先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可能各位小伙伴对这个利率没概念,不过你一定对钱有概念:

据测算

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所以,不要小看“五险一金”里的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时候有大用!尤其要注意的是,“全款优先”“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都是耍流氓!

住建部等相关部门要求,房地产企业要确保购房人公平选择房源。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 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3 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并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如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市长专线:12345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网点

(下滑查看更多)

“智汇郑州”

政策

这个恐怕是当下最热的购房政策了。郑州人才购房新政策分为两种情况:郑州户籍和非郑州市户籍。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

适用对象

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 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

政策待遇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 ,硕士每人5万元 ,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 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 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 “双一流 ” 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 (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 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 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

3. 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我市。

4. 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办理程序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 、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将《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2. 审核。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3. 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报资料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 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有关事项

1. 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 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3. 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4.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同时,按照“就高” 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 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 》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政策

政策重点

不论年龄和毕业年限,只要符合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含)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也不用审核社保或个税,即可按规定购买住房。

适用对象

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政策待遇

对上述对象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办理条件

1.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高级技师)职称以上职称;

2.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郑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开发商或经纪机构按照原限购审核程序办理,并将上述材料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存入档案,房管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核查。

本事项属于随到随办事项,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随时办理,各级房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申报资料

1.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认定结果;

4.在郑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单位证照复印件、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有关事项

1.购房合同中所列明的购房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

2.依据本办法规定,只是在限购审核时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仍受其他限购、限售等调控政策的约束

购房套路

可举报

在买房时,我们常常会发现开发商的各种套路,毕竟有时候稍一冲动,就会中招,损失惨重!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2、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3、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4、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按照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自行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

违规处罚有: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希望在郑州的你

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