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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尚义县发布规范商品房预售通告

(原标题:张家口尚义县发布规范商品房预售通告)

近日,尚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告,公告内容再次强调了“有证销售”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尚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告

尚政通〔2018〕2号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商品房预售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设立销售场所,不得通过报纸、电视、传单等形式发布宣传广告。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四)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进行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选择购买“五证”齐全的项目,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预售活动,对违法预售行为予以监督,共同维护我县房产市场秩序。

张家口尚义县发布规范商品房预售通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某种程度上来说,预售证也象征着房屋的建设进度与建设质量已经达到了开始预售的要求。

随着近年来,张家口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本地房地产市场也向着越来越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过去有很多项目未取得预售证就开始大张旗鼓的卖房,从现在来看,已经基本不可能,当然,这也是我们喜闻乐见的,毕竟规范市场发展,抑制恶意竞争,才能推动整个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张家口尚义县发布规范商品房预售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