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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必须注意哪些?为什么说小产权风险尤其大

产权房在二手房产市场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按照国家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仍然有很多购房者看重小产权房身上的价格优势,不惧风险购买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城市房价过高

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

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后瑞地铁站到深圳北站,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

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施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购买二手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1.无法办理房产证、产权证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所以你就不可能拿到一个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这是最严重的问题。

2.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

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没有经过备案,就不能去银行做贷款,只能一次交清房款,未来也不能拿这个房子去银行做抵押。

3.拆迁补偿难,质量没保证

因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无法对抗国家的征地和拆迁,购房者将来遇到拆迁,将得到补偿,你的孩子就不能成为”拆二代“。遇到房屋拆迁,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补偿。

4.小产权房交易难

小产权房若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因其没有房产证而无法完成产权过户,小产权房屋购买人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证。

结合小产权房案例说明

案例一:独生子刘某工作后将户口从农村迁走成为城市居民户口,但其父母的户口仍在老家。如今父母先后过世,在老家留有2套小产权房。刘某决定将房屋出卖却遭到村委会阻挠,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已不是该村村民,没有权利出卖该房屋。

分析:根据相关条例,刘某父母的房屋符合遗产的范围,刘某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当然拥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但是在继承后的实际操作中,刘某由于不具有该村集体户口,存在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的问题,建议其将房屋出让给该村的其它村集体成员。

案例二: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如果遇到拆迁可否获得补偿?

分析:小产权房一旦涉及到拆迁赔偿等,原来的房主会以私下买卖不合法为由,要求全额得到拆迁赔偿,而买家很难得到补偿,风险很大。

案例三:赵某日前与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赵某将自己的一套小产权房以30万元115平米的价格卖给钱某。签约当日,钱某向赵某支付定金5000元,部分房款50000元。一个月后,钱某按照合同约定拟继续交付后期购房款时,赵某却反悔了,准备收回房子,把原来收取的购房款返还钱某,钱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本案中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由赵某返还钱某购房款,统建楼是小产权吗,驳回钱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

无论是宅基地转让还是小产权房买卖都具有较大法律风险,大家务必谨慎对待。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间互相转让,也应该给自己敲响一个警钟,避免因拆迁或者其他情况致使自己遭受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没有独立产权,在二手房买卖中,这样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对于买方来说存在一定风险。

实际上小产权二手房买卖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是私下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