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村拆迁后建的一些房子(如洛南、宜宾拆迁后建的村民安置房)都是小产权吗?只能活,不能买?
2.一些村庄建造了许多住宅性质的房屋。有些人看着类似的计划(如潘寨的东湖花园、离娄镇、店庄镇的东石桥)。一些人认为缺乏规划(比如马顿镇的许多房子)。这些房子也是小产权房吗?
所有的房子都是合法的吗?谁管理非法房屋?当相关部门必须停止时,进行报道是否违法?建造房屋的州是否有权宣布“非法”并在未来实施强制拆除?如何保护买家的权益?你如何给这些房子开发票?房屋建造者和购买者如何向国家纳税?这有多违法,买家如何要求经销商退款?开发商是否应该因非法建房而受到惩罚?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处理违法建筑,允许买卖建筑。最后,非法建筑被拆除,造成了一系列损失。这个政府部门涉嫌失职吗?
4.有没有计划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大产权房?什么时候批准?哪些土地可以批准?如何申请?集体土地归村民小组所有。在集体土地被规划用来建造房屋之后,村民团体可以建立他们自己的开发公司并自己出售它们吗?所得收入由村民小组分配?
4.存在是合理的。如何将小产权转化为常规产权?指控是什么?